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-凯发k8手机下载

浏览次数: 信息来源: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:2023-05-17 14:36 字号:

一、申请人提出返还资金申请。

二、在收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,对于不予受理的,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,决定受理的,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:

(一)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;

(二)拆迁许可证明及相关材料;

(三)完成安置的相关支撑材料。

(承办科室:征收管理科)

三、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核,对于申请人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申请人补充资料;审核符合要求的,5日内组织进行现场验收。竣工验收后,根据验收情况3个工作日内形成办理意见,报主任办公会审议。(承办科室:征收管理科)

四、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,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,并交办公室。(承办科室:征收管理科)

五、办公室按财务规定3个工作日内返还监管资金。(承办科室:办公室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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